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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量内危险货物的包装要求(限量危包)
 发布时间:2012-11-27 点击:3398

1、包装形式:
限量危险货物一般须采用组合包装,暨首先要把危险货物放入内包装,然后把内包装再放在合适的外包装里(如上图所示,这种危险货物先放到玻璃瓶这种“内包装”里,装有危险货物的一定数量的玻璃瓶再放到纸箱这种“外包装”)。
2、包件重量:
一般来说单个包件(暨外包装附加内包装及危险货物)的总重量不能超过30公斤。特殊情况下,如果内包装采用玻璃瓶、陶瓷、陶器或塑料等易于破碎或穿孔的材料,单个包件的总重量不能超过20公斤(如上图所示的单个纸箱加上内装的玻璃瓶、危险货物的总重量就不能超过20公斤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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